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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区新注册公司新增员工需注意的问题

之前有天津的朋友私信小编,问起新注册公司新增员工的一些问题,这里小编把这类问题归纳总结了一下。

一.首先企业新增员工需要进行的手续是:

1.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在公司所在地的人社局进行招工备案;需准备材料为: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可以去人社局进行备案和在网上进行备案。

3.招工备案做完后可以在社保核定结算网进行添加企业缴费人员。

二.公司企业用工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关于合同中的试用期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员工入职后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并需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3.新入职的员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如企业未按实际情况缴纳,员工可在当地仲裁部门申诉,仲裁部门将责令企业为员工按实际情况补缴社保。天津注销公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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